各位网友好,小编关注的话题,就是关于中国对加籍毒贩死刑的问题,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中国对加籍毒贩死刑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。
法律面前人人平等!不管你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,在中国犯法,就要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。这也是新中国在世界舞台上强大起来的表现!我觉得吴某某目前的罪行在法律的角度来说还不至于判死刑,但估计最少要十年以上至无期。涉毒迷奸未成年人一项如果坐实就够他受的了,还要看具体迷奸的人数。现在还要看是否参与贩毒,为他人提供毒品和是否携毒,具体克数是多少等等。当然他为自保,肯定会供出一些人换取减刑。这个案件也是国家出手整顿乱象的开始,所以既要杀鸡儆猴又会留有余地。
意味着在中国的天空下,外籍人没有了治外法权,企图利用外国人身份在中国为非作歹,又能逍遥法外的历史一去不复反了。
意味吴妈狗急跳墙,急病乱投医,到处找人帮忙,利用外籍作文章,保释引渡回本国重罪轻判的愿望全部落空。
意味着加国大使馆无权干涉中国的内政,否刚到处碰壁。
意味着吴某如果罪行严重,强奸轮奸贩毒吸毒罪名一旦成立,一样判死刑立即处死。
意味着神仙也救不了他,意味着脑残粉丝是真脑残,而不是假的脑残。
本来,吴某想自己是加拿大国藉,也就是外藉,中国法院就是认定有罪也会轻判。如果吴某听到加拿大藉人员贩毒也会被判死刑,一是害怕,二是没有侥幸心理了。当然,中国法院会根据罪行法定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,给吴某一个恰当的判刑。
性质不一样,结果可能也不一样
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,我来说说我的看法,加拿大籍人员贩d被判s刑,这位国际友人的性质比较恶掠,任何在我国贩d都是不允许的,更何况上百公斤以上,无论国籍在我国境内必将受到惩罚,影响和危害是后年加拿大吴无可对比的,任何国家都不会容忍
后年加拿大吴感觉s刑是不可能了,要么驱逐出境要么关一两年,还未有外籍长期在我国关押的例子,虽然都是影响巨大但是关于外籍的能让则让,能忍则忍,不以此破坏国际关系,也希望外籍在我国境内遵纪守法,不做违法犯罪乱纪的事,但是任何国家在我国违法犯罪都会受到一样的处罚,除了特殊政策或者外交豁免权,我感觉这给外籍在境内的其他人员一个警告,现在的中国人已经站起来了,现在的中国不是以前的中国,中国霸气,大国形象
1,外国人在中国没有治外法权。
2,中国的外交上越来越体现大国的尊严,那就更不会在法律上给国人,给外人留下任何可欺的诟病。
3,打狗给主人看是中国传统的战略智慧之一,何况是丧家之犬。
这就应该意味着,在法律框架下,证据严谨的基础上,顶格判罚是最好的结果了。
这还没考虑要治理娱乐圈不良风气,资本操纵文化阵地,反智流量浸染中国青少年等因素。
这个问题有点沉重。首先,什么是毒品?毒品和药品存在着交叉,是否是毒品世界各国认定标准也不完全一致。比如复方止咳水,具有很好的镇咳作用,但是也可能被滥用。其次,死刑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,否则世界上就不可能有犯罪存在了。如果死刑用的太多,就失去了它应有的威吓,如果有很多人确定的知道自己死亡的结果,那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不稳定因素。最后,毒品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,要消灭毒品,需要综合施策,毒品大部分和药品具有同源性,包括海洛因冰毒一开始都是被当作药研制。所以最重要的是让大家都知道毒品的危害性,知道什么样的物品是毒品,加强自身保护,再者,要控制制毒物品的流通,此外,就是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,人人如朝阳群众一般,吸贩毒分子将无所遁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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